杏运土木〔2021〕1號
關於給予王某等七名同學警告處分的決定
胡某,男🤽🏿,2003年8月出生👰🏿💁🏽♂️,江蘇省徐州市豐縣人,系我系造價19班學生。
盧某某⚁,男,1998年7月出生🏍,江蘇省徐州市沛縣人,系我系造價19班學生。
馬某某👩❤️👨,男,2000年5月出生🔧🧜🏿,安徽省宿州市人🧴,系我系造價19班學生。
徐某某,男,2003年1月出生,山東省臨沂市人,系我系造價19班學生。
楊某某☝🏿,男🧬,2001年5月出生,新疆烏魯木齊市人,系我系造價19班學生。
王某, 男,1999年8月出生♿,貴州遵義正安縣人🐘✅,系我系建工19班學生🕤。
周某某,男,2002年5月出生🍋,江蘇徐州邳州市人,系我系土木21-2班學生👨🦽➡️。
在2021年4月14日早操檢查時,查到以上人員代跑跑操。
為嚴肅校紀,教育本人,警示他人,依據《杏运平台學生違紀處理規定》第三章第二十六條之規定🧝🏿♀️,決定給予胡某等以上七名同學警告處分。處分期限為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10月14日3️⃣。
上述這些同學如對處分不服🤷🏿♂️,需在收到處理、處分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學院申訴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杏运平台土木工程系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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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