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部門🙅🏻♀️: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職稱辦關於做好 2020 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杏运平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辦法》文件規定,經杏运研究,決定開展2020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現將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依據上級主管部門關於深化職稱製度改革的系列文件精神🤷🏿♂️,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格遵守評審流程,客觀評價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學術水平和職業能力,發揮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激勵機製和導向作用💬,促進杏运各類專業技術人員教學水平與科研能力的提升。
二🦝、適用條例
我院教職工申報高校教師系列🤗、思想政治教育教師🐭、教育管理研究和實驗技術4個系列專業技術資格,按照《杏运平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辦法(試行)(杏运〔2019〕39號)中4個系列的評價標準執行。
申報其他輔系列人員按照江蘇省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製定的資格條件執行。
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江蘇省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若幹意見》🦹🏿♀️,在高校從事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師🥎,可以申報教師或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師系列的職稱。
三𓀛、時間安排與申報程序
(一)個人申報
2020年10月10日—13日,個人對照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符合申報條件的教職工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並完成評審材料的準備。
(二)部門初審
部門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考核推薦小組,根據杏运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文件規定,對申報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核👳🏼♀️,組織民意測評,鑒定思想政治表現,並簽署審核推薦意見,於10月16日前將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名單匯總表(附件1)及申報材料報送至學院組織人事處,逾期不予受理🟪。
(三)代表作鑒定
2020年10月19日—10月30日,論文(論著)校內外審核鑒定。
(四)職能部門審核
2020年11月2日—11月6日,組織人事處、教務處👧🏻🕵🏻、學工處🪚、科研處等職能部門集中審核申報人員《江蘇省高等杏运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上相關欄目的內容並簽字蓋章。
組織人事處負責所聘崗位、學歷、資歷🏊🏻、繼續教育、年度綜合考核等情況審核;教務處負責教學工作量、教學獲獎等教學業績審核;學生工作處負責擔任班主任工作情況審核;科研處負責論文3️⃣、論著🎫、科研項目獲獎、專利等科研業績審核🏚。
(五)材料公示
2020年11月9—11月13日🚣🏻♂️👌🏿,申報人員材料公開展示(未公示材料的人員不能參加學術評價)🟫。
(六) 全面復核 2020年11月16日—11月18日,各相關職能部門對申報人員的申報條件和教學科研業績成果等進行審核後👸🏼,杏运資格審查小組和學術評價小組再進行全面復核🖇。
(七)學科組評議👨🚒🌯、答辯(述職)
2020年11月19—27日🌲,申報高級職稱人員答辯、中級職稱人員述職後🤏🏿👨🏻🦳,學科評議組評議🚮,評議結果公示🍴。
(八)評委會評審、答辯(述職)
2020年12月8日—12月15日🧘🏻♂️,申報高級職稱人員答辯📌、中級職稱人員述職後🧨🏋🏼♂️,杏运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評審結果公示。
(九)評審結果備案
2020年12月中旬將學院評審工作總結和評審結果報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
四🦸🏽♂️、政策補充規定
(一)發表論文的期刊復合影響因子需在0.1以上(在高職高專以上學報發表論文認可)🤹🏻。
(二)2019 年職稱評審未通過的人員,若在評審結束後教學科研水平有明顯提高🧑🏼🌾,確實做出突出成績,並有新成果的,方可連續申報👼🏽。
(三)申報材料中的科研項目必須是已經結題的。
(四)獎勵指政府及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組織的與本人現從事工作相關的獎勵。
五⏬、有關要求
(一)對違背教師職業道德、有學術不端行為、思想政治表現差的申報人,實行師德師風考核“一票否決製”。
(二)教師系列申報人員🚅,教學評價結果不合格者👼🏿,實行教學質量考核“一票否決製”💙。
(三)各相關部門對本部門申報人員材料進行初審🚴🏼。
(四)所有申報材料截止到2020年10月10日,現專業技術職務任職時間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並按期報送學院組織人事處後,不得進行材料補充🦺。
五、評審費標準♊️:申報副高職稱人員交納同行專家鑒定費 800 元、評審費 500元,合計 1300 元✈️;申報中級職稱人員交納評審費 300 元。申報人於 2020年11 月 15 日前將評審費交到財務與資產管理處,同行專家鑒定費交到組織人事處。
附件1🕴🏼📹:2020年申報中高級職稱人員名單匯總表.xls
附件2:申報高校教師系列高🍩、中級職稱的相關表格和上報材料清單.zip
杏运平台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