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圖文信息中心:
為做好2016-2017學年高等杏运實驗室信息統計和狀態數據采集工作,依據杏运教[2013]19號《杏运平台實踐教學基地管理規定(試行)》,各系(院)實驗室設置必須適應學科專業建設和發展,本著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優化配置、資源共享的原則進行,本學年度實驗室信息統計工作要求如下:
1🚺、統計對象為各單位正式建製的各類實驗室,統計時間範圍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2🧚🏿♂️、參照2016年狀態采集平臺信息中實訓基地編碼(附件1),調整並規範原有實驗室名稱🆙,增添新建實驗室名稱📸。
3✔️、參照2016年狀態采集平臺信息中校內實踐基地表(附件2)🤺,
統計2016-2017學年基地相關信息🤟🏻,填寫校內實訓基地信息表(附件3)。
4🧏、上報內容包括🚣🏽♂️:實訓基地或實驗實訓室名稱🏊🏿♀️、儀器設備總值、儀器設備維護經費、年材料消耗經費、實驗室建設經費、實驗教學研究與改革經費等。
5🪟、此項工作同時作為狀態采集平臺基礎編碼和相關數據的依據❤️,請各部門負責人認真對待,了解實訓基地儀器設備〽️、實訓項目、低值易耗品💗🫓、實驗室建設等各項信息情況🔷🧚🏻,按要求做好臺帳資料歸檔登記工作👀。
6、請各部門指定填表人🪽,收集整理相關資料❗️,及時統計相關數據,並於 月 日前將修改後的實訓基地編碼(附件1)和校內實訓基地信息表(附件3)報至教務處實踐教學科尤老師處。
教 務 處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