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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通 [2015]16號
關於進一步加強職業技能鑒定工作檔案管理的通知
各系🙀:
為規範我院職業技能鑒定考務(含職業技能競賽活動)檔案的管理👩🏼🎨,根據《江蘇省職業技能鑒定考務檔案管理辦法》和《徐州市職業技能鑒定考務檔案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作以下規定🙋♂️💆🏿:
1.職業技能鑒定考務檔案包括:①考務管理過程檔案,包括及賊考務實施過程的檔案材料🧏🏼♀️、試卷及工作;②考試結果檔案🤌🏿,包括記載合格人員成績的表冊及發證審批資料;③ 職業技能鑒定統計資料;④證書管理資料💁。
2.根據誰負責組織實施誰收集保存檔案的原則,做到職責明確👨🏿🌾,銜接有序。檔案管理人員變動的🤸🏿♂️🤙🏻,應辦理檔案移交手續。
3.職業技能鑒定組織部門應對下列鑒定考務過程檔案收集整理並歸檔❇️:鑒定申請資料(鑒定申請表🫶🏿、申報名冊)、考核方案🧗🏿、試卷清樣、考場記錄、評分記錄、成績匯總🙋🏻♂️、閱過的考卷、答題卡應統一保存🧑🏻✈️,保存期為一年。考核工件應編號保存🏄🏼♀️,保存期為六個月。
4.職業技能競賽活動由競賽承辦單位負責資料收集歸檔⬜️,包括:競賽工作實施文件🫐、競賽總結表彰文件🤦♀️💌、競賽人員名冊、競賽試題及成績匯總表,以上資料保存一年。
5.未履行好檔案保管職責,造成檔案尤其是重要檔案遺失、損壞的,擅自銷毀未到期檔案的,偽造塗改檔案的,應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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