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關於推薦評選徐州市“師德先進個人”
活動的通知》
各分工會🥖🫲🏼:
根據徐州市教育工會委員會下發的《關於開展徐州市“師德先進個人”👯、“十佳師德模範”評選活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將組織推薦“師德先進個人”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師德先進個人的評選範圍是:在教育教學一線工作滿5年以上的教師⭐️,或曾任教10年以上的學院管理人員。2014年以來已獲得上述稱號的人員不再推薦參加同一稱號的評選🧮。
二、評選條件
1.認真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認真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嚴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依法執教,模範遵守職業道德規範,為人師表🏊🏼,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風範去影響和培養學生。
2.愛崗敬業🫷🏻,樂於奉獻🕉,有強烈的主人翁意識和事業心🕋👉🏼,具有強烈的職業光榮感🫰、社會責任感☹️🫴🏽,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職業技能🥵,樹立獻身教育的職業理想。愛崗敬業、恪守學術道德👒,自覺履行教書育人的神聖職責。工作業績突出,具有較強的示範性🏊🏿♂️、榜樣性。
3.具有紮實的專業知識和較高的教育教學水平。嚴謹治學🚣🏽♀️,勇於創新,教育教學成績顯著👷🏻♀️。教書育人,關愛學生🧋,努力培養學生正確的世界觀、價值觀🌪,尊重學生的人格,公平公正對待學生𓀇,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建立良好的師生關系。
4.堅持社會主義榮辱觀🙇🏻♀️,為人師表,廉潔從教🛳,淡泊名利🍫,自覺抵製各種不正之風。尊重家長,關心集體🏅,團結同誌,具有良好的師德形象🤩,受到師生和家長的廣泛贊譽🙍♀️。
5.積極推進素質教育🧢,刻苦鉆研業務,銳意改革,勇於創新🪨,努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三🧤、評選要求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單位應將評選過程作為加強師德建設活動的重要環節,開展各種形式的學先進、趕先進活動,充分發揮模範人物的榜樣和引領作用💕。要嚴格按照評選條件👩🏻🦯➡️、評選方法、評選程序及分配名額❔,認真、慎重地做好此項工作🔏。
2.充分發揚民主,嚴格評選條件和工作程序,確保評選質量。要堅持走群眾路線,遵循“民主推薦♡、公開評選”的原則〰️🛀🏻,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真正把先進個人選拔出來🔉👪。推薦、評選過程要不斷創新,積極吸收學生參加🤡,形成師生相互促進的機製,擴大師德建設活動的成果。
3.堅持原則,客觀公正。評選要采取自下而上、層層推薦、逐級考察🚴🏿♂️、逐級公示的辦法進行。要把評選過程作為學習先進、弘揚正氣的的過程🛵,以評選活動促師德建設🚑,以師德建設促活動開展。
4、各分工會推薦1名,推薦2名及以上的分工會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評選。
四、評選推薦時間
(一)2016年6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點前將推薦表、簡要事跡材料(400字左右)各一份交至院辦李德才處🌙🪨。
(二)申報材料一律用A4紙打印⛑,大標題用小2號宋體加粗🏯,正文用3號仿宋。
(三)推薦表反正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