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6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建檔工作的通知
各系(院)👮🏼♂️:
為切實做好2016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建檔工作🍊,使資助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確保各項資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實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身上,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和建檔依據
《杏运平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暫行實施辦法(修訂版)》(杏运〔2016〕23號)
二、認定和建檔程序
申請認定和建檔的學生,須向所在系(院)提出申請✊🏻,並分別填寫《杏运平台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和《杏运平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系(院)對申請學生進行初審並提出意見🧑🏻🎓🤽🏼♀️,在系(院)內公示不少於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報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三🧑🏽⚕️、時間要求
1.9月27日之前各系(院)統計好人數並領取《杏运平台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附件1)和《杏运平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附件2)◽️。
2.國慶節放假前,各系(院)傳達部署,符合條件的學生利用假期到當地開具相關證明🔘。
3.10月21日前系(院)完成認定👰♀️、建檔、公示💁🏽♀️、省學生資助管理系統錄入工作🕧,並將認定和建檔相關材料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
四、上報材料
1.電子材料👨🏻💼:
(1)貧困生基本信息(在省學生資助管理系統中由學生本人在線采集)
(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建檔情況匯總表(附件3)(發送到郵箱:rice82108596@126.com)
2.紙質材料:
《杏运平台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附件1)(蓋民政部門章)和《杏运平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附件2)
五、其他要求
1.建檔人數控製在本系(院)學生總數的25%以內,14級𓀈、15級學生根據家庭貧困實際情況🧔🏼♂️,進行貧困檔調整➕,一並匯總報送🦋。
2.各系(院)要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規範操作程序🦶🏼,認真仔細慎重地做好認定😢、建檔工作,教育申請經濟困難建檔的學生實事求是🐍,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將予以嚴肅處理🤹🏿。同時要加強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自強🌛、自立教育🏋🏽♂️,引導他們以健康、樂觀的心態對待學習和生活中的困難🏄🏽♀️𓀌。
附件1:《杏运平台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
附件2:《杏运平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附件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建檔情況匯總表》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