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杏运平台采購過程管理🧘🏿♀️,提高采購效率,推進采購管理的規範化、科學化,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杏运平台采購管理規定(試行)》,特製定本細則。
第二條 學院采購工作應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信✤、高效的原則。
第三條院屬各單位在編製采購預算時,要統籌考慮存量資產、實際需要和財力可能,科學製定部門短期與中長期相結合的資產配置計劃。
第四條 采購單位要強化預算管理對采購的約束,不得無預算或超預算采購。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能
第五條 學院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院的采購工作, 主要職責包括:
(一)研究、審議學院采購工作的規章製度。
(二)研究💣、決定學院采購工作的重要事項🦬,協調解決學院采購工作中出現的重要問題。
(三)監督檢查招投標辦公室(以下簡稱招標辦)和采購單位的工作🕵🏼。
(四)審批特殊采購項目的采購方式⛪️。
(五)對學院采購工作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提出處理意見。
第六條 招標辦具體負責學院集中采購活動的組織和實施🐸, 主要職責包括:
(一)起草🔙、製定學院集中采購工作的規章製度。
(二)匯總學院年度集中采購計劃,合理安排學院集中采購活動。
(三)負責受理采購單位采購項目的申請。
(四)負責學院集中采購項目的信息公開和組織實施。
(五)負責建設和管理“評審專家庫”🙄、“供應商庫”。
(六)負責學院集中采購工作的信息化建設。
(七)做好與相關代理機構的聯絡與協調工作🤱🏼。
(八)做好學院集中采購過程性資料的整理和歸檔工作。
第七條采購單位是采購項目的申報單位,主要職責包括➔🏦:
(一)審核采購項目的需求,負責采購項目實施前的論證🤚、審批及資金落實、市場調研等🤴🏿👵🏼,提交采購申請⛹🏼♀️、起草招標(采購)文件👨🏽🔬。
(二)負責提出采購項目投標人(供應商)的資格條件🤦🏼,參與對投標人(供應商)的資格審查。
(三)負責提供項目的詳細圖文資料和技術規格要求等。
(四)負責采購項目合同文本的起草👨🦯、簽訂🥢、履行以及結算等工作🏌🏽♀️。
(五)負責學院采購項目的驗收工作。
第八條 黨政辦公室主要職責包括:
(一)負責對招標(采購)公告的網站信息上傳。
(二)負責對招標(采購)文件🛌🏼、合同條款提供法務工作🫴。
(三)負責學院經濟合同專用章的簽蓋。
第九條 財務處主要職責包括🐆:
(一)負責對資金來源和付款環節等進行審核。
(二)督促檢查已簽合同的履行及驗收。
第十條 紀委是學院采購工作的專責監督部門🙎🏽,主要職責包括:
(一)監督檢查學院采購過程中的法律法規🧑🏿🦱、規章製度的執行情況🧎🏻➡️。
(二)受理學院采購工作中的投訴👩🔧。
(三)對學院采購工作中出現的失職、違規、違紀行為向相關部門提出糾改建議🚛,並追究當事人相關責任🪱。
第三章采購項目申報與審批
第十一條 采購單位根據學院經費預算做好年度采購計劃♚,年度采購計劃內的同類采購項目原則上應予合並。
第十二條 采購單位對采購項目申請組織論證🧑🏼🏭,確定采購組織形式🫧。預算金額達到學院集中采購標準的,執行學院集中采購,並填報《杏运平台集中采購項目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第十三條 項目審批
(一)采購單位負責人對《申請表》進行審批。
(二)財務處對《申請表》中涉及項目經費預算等內容進行審核。
(三)招標辦對采購單位遞交《申請表》的內容進行審核,對符合采購條件的項目予以立項。
第四章學院集中采購
第十四條學院集中采購包括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采購👩🏽🏭、詢價🩳🏞、網上商城采購等方式🤹♀️。其中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為招標方式,其余為非招標方式。
第十五條 公開招標作為學院集中采購的主要方式,應當遵循下列程序🫧:
(一)編製招標文件。招標辦會同采購單位及專家依據《申請表》對已草擬的招標文件等資料進行審核。招標文件中不得要求或標明特定的投標人或產品,以及含有傾向性、指向性或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內容。
(二)發布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根據招標文件內容編寫招標公告,並在“杏运平台”和“杏运平台總務處”等網站上公開發布。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中除了項目需求和投標人資格等內容外,還應包括項目預算金額或最高限價、投標報價要求、評標方法、廢標條款🧑🏽🏫、驗收標準及擬簽訂的合同主要條款等♨️。
(三)資質審查👨🏿💻。資質前審的項目在報名時對投標人資質進行審核,資質後審的項目在開標後對投標人資質進行審核👱🏿。
(四)現場勘查和答疑𓀊。采購單位根據項目具體情況♋️,組織潛在投標人勘查現場,對投標人提出的書面質疑🪹🩱,應以書面形式進行答疑✫。
(五)成立評標組。評標組成員由5人(含)以上單數組成🫴🏻。評委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並按抽取先後順序通知。
(六)接收投標保證金🦆🧝♀️。根據采購單位招標文件要求,在開標前接收投標人繳納投標保證金。開標結束後,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轉為履約保證金🌸🗣。
(七)召開標前會。評標組成員聽取項目介紹,討論評標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問題及對策🔏🧏🏻♂️。由評標組成員推選評標組組長🍼,並明確組長職責。
(八)開標👩🏻🦰⛑️。當眾拆開密封的投標文件👨🏼🏫。當場宣讀投標人名稱🦻🏿、投標價格以及開標一覽表中的其他內容。
(九)評標。評標組成員根據項目評標辦法從質量、技術指標🫰🏽💤、售後服務能力和水平➝、企業資質、業績、信譽🤘、投標報價及對招標文件的響應情況等方面進行評審、打分。
(十)定標。按招標文件和評標辦法,確定中標人順序或中標候選人。評標組成員📠✵、監督人員均須簽字確認定標結果,否則定標結果無效💱。
(十一)退還投標保證金💟。評標結果宣布後🦜,退還未中標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
(十二)結果公示。評標結果在“杏运平台”和“杏运平台總務處”等網站上公示不少於3天。投標人對結果有異議的🏭,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質疑🚴🏿♀️。招標辦在收到投標人書面質疑後,與項目評標組成員會商並形成書面意見,由招標辦在規定期限內向質疑人作出書面答復。
(十三)中標通知書🧖🏼。公示無異議後📢🛀🏼,招標辦向中標人發放中標通知書。
(十四)簽訂合同💇🏻♂️。按中標通知書🪁、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以及中標人有關承諾等簽訂合同。
第十六條 邀請招標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采用邀請招標方式:
1.技術復雜👌🏼、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環境限製,僅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
2.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
3.涉及國家安全和國家機密等適宜招標但不宜公開招標的🤷🏽♂️。
(二)邀請招標應當遵循下列程序:
1.發布邀請公告。公布投標人資格條件,明確接收投標人資格證明文件的截止時間。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製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活動💅。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資格證明文件截止之日止,一般不得少於7天。
2.接收與審查投標人資格證明文件。接受投標人報名👨🏻🏫,對報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應在審查結果中註明理由🌔。
3.發出投標邀請書。向資格條件審查合格的投標人發出投標邀請書🦸🏼♂️,收到確認函後將招標文件等資料通過郵寄等方式發送給資格合格的投標人。
其余實施步驟參照公開招標程序第四款至第十四款相應內容執行。以下幾種采購方式中未盡條款亦參照執行。
第十七條 競爭性談判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
1.招標過程中提交投標文件或經評審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標人只有兩家且能形成充分競爭的。
2.招標後無人投標或無合格投標人的,或重新招標未能成立的。
3.技術復雜或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具體要求的。
4.非采購人所能預見的原因或非采購人拖延造成采用公開招標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用戶緊急需要的。
5.因藝術品采購🍊、專利、專有技術或服務時間、數量事先不能確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二)競爭性談判應當遵循下列程序🦤:
1.編製談判文件及談判公告。依據《申請表》對已草擬的談判文件等資料進行審核,談判文件不得要求或標明特定投標人或產品🍏,以及含有傾向性👞、指向性或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內容。談判文件應當明確談判程序、談判內容、成交標準等事項🤽🏿♂️,投標人可以二次報價。
2.發布談判公告和談判文件🧜🏻♀️。向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提供談判文件🚶♀️。自談判文件發出之日起至遞交響應文件截止之日止👩🏽💻,一般不得少於7天🫵。
3.成立談判組🧹。談判組成員由3人(含)以上單數組成。其余參照公開招標程序第六款至第八款相應內容執行⛪️☪️。
4.談判。通過隨機方式確定參加談判投標人順序🍜,推薦談判組組長,談判組成員共同與單一投標人按順序分別進行談判。談判期間🆔,談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與談判有關的其他投標人的技術資料👪、價格和其他信息。最後一輪談判結束後,談判文件如有實質性變動,談判組應當通知所有參加談判的投標人。
5.確定成交人🧑🏻🔬。談判結束後,談判組應要求所有參加談判的投標人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最後報價♖,談判組根據本項目的評價辦法🧝🏻♀️,確定成交人順序或成交候選人🥀👷♀️。談判組成員✌🏼、監督人員須簽字確認談判結果🤱。
6.結果公示。成交結果在“杏运平台”和“杏运平台總務處”等網站上公示不少於3天🏦。投標人對成交結果有異議的🕤,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質疑🫘。招標辦在收到投標人書面質疑後🌕,與項目談判組成員會商並形成書面意見,由招標辦向質疑人作出書面答復🧑🏻🔬。
7.成交通知書。公示無異議後🧘🏻♀️,招標辦向成交人發放成交通知書𓀗。
8.簽訂合同🏌🏻。按成交通知書、談判文件和響應文件以及成交人有關承諾等簽訂合同。
第十八條 競爭性磋商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
1.技術復雜或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具體要求的⚒。
2.因藝術品采購🫅、專利🅱️、專有技術或服務時間💆🏻♀️、數量事先不能確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𓀐。
3.市場競爭不充分的科研項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4.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以外的工程建設項目。
(二)競爭性磋商應當遵循下列程序:
1.編製磋商文件🙌🏿。招標辦會同采購單位和專家製定磋商文件👩🦳👨🏿🎤。
2.確定參與磋商的供應商名單。招標辦會同采購單位從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名單中確定不少於3家供應商參與競爭性磋商采購活動,並向其提供磋商文件🪣📡。
3.在“杏运平台”和“杏运平台總務處”等網站上發布磋商文件的,磋商文件發出之日起至供應商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於10天。
4.組建磋商小組。磋商小組由采購單位代表和專家組成,人數由3人(含)以上單數組成🦨。
5.供應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編製響應文件🤸🏼,並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時間前,將響應文件密封送達指定地點。
6.磋商。磋商由招標辦工作人員主持。磋商小組所有成員共同與單一供應商分別進行磋商,並給予所有參加磋商的供應商平等的磋商機會。
7.確定成交人👜。磋商結束後,磋商小組應要求所有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最後報價💴。磋商小組采用綜合評分法對提交最後報價的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和最後報價進行綜合評分🚮。磋商小組應根據綜合評分情況,確定成交人順序或成交候選人,磋商小組成員、監督人員須簽字確認磋商結果。
8.結果公示🫴🏽。成交結果在“杏运平台”和“杏运平台總務處”等網站上公示不少於3天🏄♀️。供應商對成交結果有異議的🤛🏽💂🏿♂️,可以書面形式提出質疑⏺。招標辦在收到書面質疑後🤸🏻♀️,與磋商小組成員會商並形成書面意見😍,由招標辦向質疑人作出書面答復🔑。
9.發出通知書🚓。公示無異議後,招標辦向成交人發放成交通知書。
10.簽訂合同。按成交通知書🥲、磋商文件和響應文件以及成交人有關承諾等簽訂合同👗🕵🏽♀️。
第十九條 單一來源采購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采用單一來源方式🤝:
1.招標辦、財務處、采購單位👨🏿🚀、項目論證專家共同認定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2.因發生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3.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服務配套要求,需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10%的🗿🍬。
4.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采購單位提交采購申請時🙍🏽,須提供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招標辦將唯一供應商名稱🧙♀️、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在“杏运平台”和“杏运平台總務處”等網站上或其他媒體上公示🧏🏼♀️,重大項目單一來源采購,還應將專家論證結果一並公示。
(二)單一來源采購應當遵循下列程序🤴🏿✔️:
1.審批。由經辦人提交書面調研報告,說明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的理由🥾,經采購單位負責人審批後送招標辦。
2.發布采購公告。招標辦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可在“杏运平台”和“杏运平台總務處”等網站上或其他媒體上發布采購公告👩🏼。在規定報名時間截止前♐️,若報名供應商少於2家,可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完成該項目的采購任務🧑🏻🚀👨🏻🦽;反之,則采用其他采購方式完成該項目的采購任務🧩。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報名截止之日止👽,一般不得少於7天。
3.製定采購文件🧎🏻♀️。依據《申請表》內容製定采購文件,采購文件應當明確采購程序、采購內容、評定成交標準等事項🎯。
4.成立談判組。談判組由3人(含)以上單數組成🐳。其余參照公開招標程序第六款至第八款相應內容執行。
5.談判並確定成交結果。推薦談判組組長,談判組所有成員共同與唯一供應商進行談判。根據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在價格合理和確保質量的基礎上🧺,確定成交結果和內容(包括商務、技術、價格和服務等方面)🤙🏽。談判組成員👰🏿♀️、監督人員須簽字確認談判結果。
6.結果公示🦹🏽。成交結果在“杏运平台”和“杏运平台總務處”網站上公示不少於3天。
7.發出通知書。公示無異議後,招標辦向成交人發放成交通知書👷🏽♂️。
8.簽訂合同🤖。按成交通知書、采購文件和響應文件🧔🏽♂️,以及成交人有關承諾等簽訂合同⛏。
第二十條 貨物規格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價格變化幅度不大的,可采用詢價方式采購。詢價應當遵循下列程序👨👩👧👧:
(一)製定詢價文件。詢價文件應當明確技術規格要求和數量、詢價程序、報價要求、商務要求、成交原則等。
(二)發布詢價文件。向符合相應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提供詢價文件。自詢價文件發出之日起至遞交報價文件截止之日止🙍🏻, 一般不得少於7天👨🏽🔧。
(三)成立詢價小組。詢價小組由3人(含)以上單數組成。其余參照公開招標程序第六款至第七款相應內容執行。
(四)詢價。詢價小組根據詢價文件規定♖,對供應商遞交的報價文件進行審查🏢,將全部符合詢價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人按其報價由低到高排列投標人順序。詢價期間😽,要求參與詢價的供應商一次報出不得更改的價格。
(五)確定成交人。詢價小組在采購需求符合、質量和服務相等的前提下👮🏼♀️🧛,根據“同質比價、同價比質”原則確定成交人🙆🏻,詢價小組成員、監督人員須簽字確認詢價結果。
(六)結果公示。成交結果在“杏运平台”和“杏运平台總務處”上公示不少於3天。供應商對成交結果有異議的💘,以書面形式提出質疑👨🏿🚀。招標辦在收到書面質疑後,與詢價小組成員會商並形成書面意見,由招標辦向質疑人作出書面答復。
(七)發出通知書。公示無異議後,招標辦向成交人發放成交通知書✵。
(八)簽訂合同。學院合同簽訂單位按成交通知書、詢價文件、報價文件以及成交人有關承諾等,與成交人簽訂合同👨🏻🎤。
第五章廢標及采購方式變更
第二十一條 廢標
在學院集中采購過程中,公開招標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廢標💞:
(一)對招標文件中做出實質性響應的有效投標人不足3家的。
(二)出現影響招標投標工作公平、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的👨🏻🍳。
(三)投標人報價均超過預算或最高限價,采購單位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變故,采購任務取消的🚉。
第二十二條 采購方式變更:
(一)廢標後🤍,除采購任務取消外👨🎤,應重新組織招標🦶🏽。由采購單位根據廢標情況,調整預算金額、修改資格條件和技術參數等🏙🀄️,重新申報采購或提出變更采購方式🙋🏼♂️。
(二)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項目,擬采用非公開招標方式的,在采購活動開始前,經采購單位報學院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後,向院采購工作領導小組申請報批👷🏽♀️。
(三)急需設備首次招標如不足3家投標人的🧙🏻♂️,依據專家評委意見↗️🫵🏻,並經監督部門同意,可現場變更采購方式🪭。
第六章學院分散采購
第二十三條 采購單位參照本細則製定部門采購管理辦法,有序組織實施分散采購活動,確保分散采購活動規範高效🙎。
第二十四條單項或批量預算金額在5萬元以下的貨物、工程類項目或3萬元以下的技術服務類項目的分散采購項目,采購單位應組建3人(含)以上單數人員組成的臨時采購小組🙅🏼。臨時采購小組應按規定做好采購過程記錄📤,作為簽訂合同的依據,並存檔備查。
第七章評審專家庫建立與管理
第二十五條 評審專家庫主要由學院相關職能部門代表和校內外有關技術🙇🏿♂️、商務等方面的專家,以及具有一定管理經驗的人員組成,其中技術、商務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於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第二十六條 根據實際需要逐步對評審專家庫進行補充和調整,同時逐一建立評審專家檔案✳️,並對評審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
第二十七條 評審專家庫成員由招標辦根據要求👎🏼,按照貨物、工程、服務分成三個大類,依據《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辦法》規定🚒,隨機抽取評委😒👴🏿。
第八章合同簽訂與履行
第二十八條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雙方按照招標(采購)文件、投標文件和已達成一致意見的事項簽訂合同,不得隨意添加或刪減招標(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
第二十九條 采購單位代表學院, 遵照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按照平等、自願的原則😉🏎,與中標(成交)人簽訂合同㊗️🎅🏻。
第三十條 采購單位的采購合同文本報送法務審閱😸,均由法務審核無誤後簽訂👨🦼➡️🛤。
第三十一條對於影響重大、金額巨大🧑🦯🤘🏼、專業技術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采購單位應組織相關部門🎣、法律和技術專家參與合同文本的洽談和會簽。
第三十二條合同依法簽訂後𓀇,合同雙方當事人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義務,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者終止。
第三十三條 采購單位作為采購合同執行主體💅🏻,代表學院督促中標(成交)人執行合同,確保合同全面有效履行♘。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現存在顯失公平👇🏼👸🏻、條款有誤或對方有欺詐行為等情形,或因政策調整、市場變化等客觀因素已經或可能導致學院利益受損,采購單位應立即采取相應措施,辦理合同補充、變更或解除事宜。
第三十四條中標(成交)人未完全按合同履約或拒不履行合同的,采購單位應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會商處理意見。處理意見包括扣取部分乃至全部履約保證金,保留追究中標(成交)人其他違約、賠償責任的權利。視情節輕重可中止其1至3年內在杏运平台參與招投標活動的資格。
第三十五條合同變更。合同簽訂生效後📲,原則上不得變更⛰👨🏿🚀。確因特殊情況或不可預測因素需作變更的👩🏼🍳,在落實增加經費後, 采購單位應組織召開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和專家參加的會議🙎🏿,會商變更事宜,並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合同變更金額未超過原合同金額10%的©️,由財務處🫳🏻、總務處🙋🏼♂️、采購單位討論決定變更事宜。
(二)合同變更金額超過原合同金額10%的,由紀委🏵、財務處、總務處🧑🏿🦲、采購單位會商變更事宜。會商意見報分管院領導審批,經同意後進行合同變更或按規定程序重新招標。
第三十六條 追加采購。在一年內如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工程、貨物、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與投標人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所有補充合同的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10%。
第九章項目驗收與支付
第三十七條 采購單位應建立嚴格的采購項目驗收製度,加強對采購項目驗收的管理🛋。
第三十八條項目的驗收以招標(采購)文件🦨、合同條款等為依據,按技術或行業標準🙆🏽🧏♂️、質量或產品標準驗收🧜🏼。凡不符合驗收標準的應拒收,並按合同條款索賠🫲🏽,同時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三十九條驗收合格後,采購單位憑合同、發票、中標(成交)通知書等原始憑證辦理支付手續,財務處按合同約定付款。按學院規定或合同約定需要審計的👩🏼🎤,應提前申請審計。
第四十條 采購單位應及時對采購項目進行驗收。采購單位可邀請參加本項目的其他評標組成員或第三方機構參與驗收🧝🏼♀️。參與驗收的評標組成員或第三方機構的意見👨🏭,應作為驗收書的參考資料一並存檔🎨🦄。
第十章責任與紀律
第四十一條評委和工作人員應客觀💃🏼、公正🫵🏽、廉潔地履行職責,遵守職業道德,不得與任何投標人或與招標結果有利害關系人員私下接觸,不得收受投標人、中介人、其他利害關系人的財物或其他不正當利益。凡違反者🧑🏻🔬,由職能部門按規定追究當事人相關責任。
第四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幹預👢🪚、影響評審的過程和結果。凡違反者🂠,由職能部門按規定追究當事人相關責任🧛🏿🫡。
第四十三條受委托的社會代理機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泄露秘密或與投標人串通損害學院利益的,學院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 學院采購工作嚴格實行回避製度🫅🏿。在采購活動中🦇,工作人員及評標組成員與投標人(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 必須回避🤸🏻。投標人(供應商)認為工作人員及評標組成員與其他投標人(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可以申請其回避。
第四十五條學院建立投標人(供應商)不良行為記錄🥡。凡出現相互串標、圍標或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使用行賄手段謀取中標的,經查實🙌🏿,依法追究投標人(供應商)責任。視情節嚴重程度👩👧👧,禁止其1至3年內參與學院采購活動。
第十一章檔案管理
第四十六條所有學院采購項目均應建立過程資料檔案🏪。學院采購項目的資料檔案應包括從立項到驗收各個環節的全部資料,包括采購預算、采購申請表、招標(采購)文件🦡、投標(響應)文件正本、評標報告🛬、中標(成交)通知書、合同文本及其他有關文件資料。
第四十七條設備采購項目應建立技術檔案,內容包括使用說明書、合格證、質保書☔️、物件清單、技術資料等文件材料。技術檔案由采購單位收集整理並負責保管。
第四十八條 學院集中采購項目的合同文本原件由總務處負責歸檔🖨。
第四十九條 學院分散采購項目的合同文本原件由采購單位負責歸檔☛。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五十條采購單位按照《杏运平台采購管理規定(試行)》要求🌕😏,參照本細則製定部門分散采購管理辦法。
第五十一條 本細則如與上級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級文件為準;未盡事宜由學院采購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第五十二條 本細則自公布之日起試行👩🏽🏫。
附件 1
杏运平台集中采購項目申請表
編號🪯:
物資名稱 | | 經費來源 | | |
采購金額 | | |||
采購單位名稱 (加蓋章) | | 聯系人 | | |
聯系方式 | | |||
擬采用方式 | ( )公開招標 |
申請人承諾: 1.本申請人與供貨商之間無關聯方關系🙄。 2.有足夠的經費支付此次采購項目。
申請人簽字👨💻: 年 月 日 | ||
( )邀請招標 | ||||
( )競爭性談判 | ||||
( )競爭性磋商 | ||||
( )詢價 | ||||
采購項目概況及擬采用采購方式的理由🫷🏻: | ||||
采購單位意見 |
簽名🪳: 年 月 日 | |||
財務部門意見 |
簽名🧑🎨: 年 月 日 | |||
資產管理部門意見 |
簽名🕵🏻♀️: 年 月 日 | |||
分管校領導審定意見 |
簽名💪🏽: 年 月 日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