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會:
根據徐工教[2014]4號文件要求,我院將組織推薦“師德先進個人”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條件
(一)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認真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嚴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依法執教,模範遵守職業道德規範,為人師表,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風範去影響和培養學生。
(二)愛崗敬業,樂於奉獻,有強烈的主人翁意識和事業心、具有強烈的職業光榮感、社會責任感,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職業技能,樹立獻身教育的職業理想。愛崗敬業、恪守學術和道德,自己履行教書育人的神聖職責。工作業績突出,具有較強的示範性、榜樣性。
(三)具有紮實的專業知識和較高的教育教學水平。嚴謹治學,勇於創新,教育教學成績顯著。
(四)堅持社會主義榮辱觀,為人師表,廉潔從教,淡泊名利,自覺抵製各種不正之風。尊重家長,關心集體,團結同誌。具有良好的師德形象,受到師生和家長的廣泛贊譽。
(五)積極推進素質教育,刻苦鉆研業務,銳意改革,勇於創新,努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二、評選推薦時間
(一)2014年7月4日(星期五)前將推薦表一式三份、事跡材料一份(2000字左右)交至院辦蘇惠處。
(二)申報材料一律用A4紙打印,大標題用小2號宋體加粗,正文用3號仿宋。
(三)推薦表反正面打印。
附件:徐州市師德先進個人推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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