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通[2013] 7號
院屬各系、各部門:
根據《關於開展第十一次高等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獎評選活動的通知》(蘇高教會[2013]13號)文件精神☝🏽,現將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範圍和要求
1.申報成果基本條件:
申報的論文🧔♂️、著作必須以鄧小平理論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理論聯系實際,對高等教育科學研究領域內的問題有較深入的研究🤩,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或應用價值🌬,有較好的文風和社會效益🎋。
2.申報範圍🙆:個人或集體的研究高等教育的成果(指在刊物或其他公開出版物上發表的論文、出版社出版的著作,以及經批準的內部刊物上發表的研究高等教育的論文和不宜公開出版的研究報告、論著等)均可申報參加評獎🥿。與外省市人士合作的研究成果🤸♀️,也可參與評獎,但只評省內作者撰寫的部分(申報時需註明哪些內容為我省作者撰寫)。
3.成果時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凡上述時限內發表的論文、出版的著作均可申報👮🏻♂️。
4.一個作者可申報多項成果,但受獎項名額限製♾,每個申報者只能評取一項成果獎💂🏽♂️,與他人合作者,可另增一項。
5.兩人及以上合作的成果獲獎者🫱🏿,每人發給同樣寫有合作者名稱的獲獎證書👩💼,但只發一份獎金🦮。
6.自2011年1月1日以後,已在全國和省級評獎中獲獎的成果🩱,因受名額限製🦂,不參加申報評獎。
二🏌🏻♂️、評獎標準與獎勵辦法
1.具體等級劃分標準🏌🏽♂️:
一等獎:論點上有創新,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和社會價值🕓,在國內有較大影響或對實際工作有較大指導作用🧖🏽♂️;
二等獎👨🏿:觀點上有新意🕰🦻,或在他人的基礎上有新的結論,在部門或地區有一定影響,對實際工作有指導作用✹;
三等獎🚈:應在已有研究基礎上有補充或有新的見解,有一定的影響。
2.獎項設置及獎勵辦法:
設置獎項為150項左右,獎項等級分配與獎勵辦法如下🤭:
一等獎5項📴🪭,頒發獲獎證書👎🏿,並獎勵每項人民幣1000元。
二等獎20項🚣♂️🌧,頒發獲獎證書,並獎勵每項人民幣500元。
三等獎120項左右,頒發獲獎證書👩🏽🚒🏂🏻。
三🤵🏽♂️、申報材料與時間
請各單位於2013年11月4日前《江蘇省高教學會第十一次高等教育科學研究成果評獎申報表》(見附件)一式三份、論文或著作復印材料一式兩份報送高職教育研究所(主樓1113室),逾期不予受理。學院將組織評審,統一向省裏申報。
《關於開展第十一次高等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獎評選活動的通知》(蘇高教會[2013]13號)文件詳情可登錄江蘇高等教育網查看(http://www.jsgjxh.cn/
news_show.asp?pid=29011)
附件:江蘇省高教學會第十一次高等教育科學研究成果評獎申報表申報表.doc
高職教育研究所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