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師生:
根據我校學生評優評先條例以及《關於做好2023-2024學年度學生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2024〕35號文件的具體要求😚🪼,各學院對先進集體與先進個人進行了嚴格的評選、推薦🗡🧫,報學工處進行審核與評選。為使評選工作做到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廣泛聽取全校師生的意見,接受民主監督,現將優秀學生(標兵)🧙🏼♂️、優秀學生幹部👃🏻、學生單項先進與先進集體公示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公示時間
2024年10月31日-11月8日
二🤰、公示名單見附件。
三、在教學主樓815設評選意見箱,並設舉報電話:0516-83430276(主815),舉報郵箱👩🏽🎨𓀄:477985337@qq.com。
四、公示期間,學工處將對先進個人的各項表現、先進集體的班風🚣、學風等進行抽查🕎,若經發現存在不符合評選條件的情況,將取消相應的資格。如對公示的人選有異議,可寫成書面材料投入意見箱或打電話🧑🏼🦲,也可通過郵箱舉報。希望舉報人署實名,以便核查。
五✩、舉報內容要求實事求是,盡量具體、詳實🧺、明確。對舉報內容既不具體⛹️♀️、線索不清,又不署實名的🦆,恕無法核實🫶🏼。
附件🍜:2023-2024學年度獎學金評優公示名單.xlsx
學工處
2024年10月31日